放債人監管新規全解讀
財庫局諮詢總結

發佈日期:2026-04-20

作者:融資行業從業員協會合規及培訓委員會主席 Martin Fok

融資協會《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》公眾諮詢關注組成員在政府總部合影,左一為本文作者。



各位業界同仁:
 
2026年3月13日,財經事務及庫務局(財庫局)公布了萬眾矚目的《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諮詢總結》,並宣布分兩階段實施六大範疇的監管新規。這份長達47頁的文件,標誌着香港放債業將迎來十年來最重大的監管變革。
 
作為培訓及合規委員會主席,我必須以最嚴肅的語氣告訴各位:這次不是「建議」,而是即將生效的牌照條件!忽視者,將面臨牌照被拒續期、撤銷甚至被懲罰檢控的風險。
 
以下,我為大家拆解文件中的五大「生死時速」要點,並指出合規的紅線在哪裡。
 
🔴 第一刀:今年8月1日實施(距今僅4個半月!)
 
1. 低收入人士貸款:還款佔入息比率硬性上限
 
新規定:向月收入12,000港元或以下的借款人批出無抵押個人貸款時,必須遵守以下「還款佔入息比率」上限:

 
計算方法:
– 須涵蓋所有金融機構(銀行+放債人)的未償還無抵押貸款
– 沒有固定收入者:以過去3個月或12個月的較高平均收入計算
– 還款期不可長於僱傭合約剩餘期限(針對外傭等合約員工)
 
⚠️ 致命陷阱:
現時不少同業仍以「總貸款額」為審批標準,新例改以每月還款能力為核心。若你仍在用舊思維批貸,今年8月後批出的每一筆貸款,都可能因違反牌照條件而不受法律保障,甚至構成違反牌照條件的風險!
 
2. 全面取消「貸款諮詢人」制度
 
新規定: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提供貸款諮詢人。
 
現狀衝擊:
過去依賴諮詢人作「第二聯絡點」的業務模式,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終結。今後若再要求借款人提供諮詢人,即屬違反牌照條件。追債時騷擾諮詢人, 更可能有機會觸犯《放債人條例》及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。
 
3. 廣告風險提示字句
 
新規定:借貸廣告須加入公司註冊處指明的風險提示字句。
 
🔴 第二刀:明年6月1日實施(倒數已開始!)
 
4. 「信資通」強制上傳與查閱
 
兩項強制規定:
– 所有從事無抵押個人貸款的放債人(約800間),必須每30天內向「信資通」上傳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(包括申請、批核、還款紀錄)。
– 兩類放債人必須加入並使用「信資通」 作貸款審批評估:
  – 無抵押個人貸款總額 ≥5,000萬港元(約110間)
  – 任何規模,只要涉及月收入低於12,000港元的借款人(約額外230間)
 
合規成本急升:
雖然平台營運商將提供網上平台及技術支援,但內部系統升級、員工培訓、數據治理流程重組,全部需要時間和金錢。更重要的是:不上傳資料、不查閱信貸報告,明年6月起即屬違規。
 
 
5. 投訴處理透明度大增
 
新常態:
– 公司註冊處將定期向放債人收集投訴統計數字
– 投訴數字持續高企者,將被重點監察是否存在違規行為
– 處方將加強監督放債人的內部投訴處理制度
 
今後,投訴數字有機會成為調查理由。若你的公司投訴較多,即使每宗投訴表面上已處理,處方仍可有機會質疑你的內部制度是否存在系統性問題。
 
 
 🚨 終極一刀:優化放債人規管制度
 
財庫局將修訂《放債人條例》,賦權公司註冊處統一負責發牌及監管,並在網站發布屢次違規放債人的詳情,供公眾查閱。
 
這意味着:
– 發牌、續牌、監察、檢控一條龍由公司註冊處負責,審批將更嚴格、更一致
– 屢次違規者將被「示眾」,商業信譽毀於一旦
– 罰則勢必加重,刑罰不再是「生意成本」
 
各位,上述每一項新規,都是一條紅線。紅線之後,是公司註冊處的實地巡查、是投訴熱線的舉報、是牌照法庭的撤銷令。
 
我在融資行業打滾多年,見過太多公司「出事」的原因,不是因為故意違法,而是<不知道條文改了>、<不知道這樣做不合規>、<不知道記錄要這樣保存>。
 
今年8月,轉眼就到。明年6月,亦不過是14個月後的事。
 
記住:公司註冊處不會因為你「不知道」而網開一面。牌照是你的,風險也是你的。
 
如同業有需要或遇到困難,可 致電或WhatsApp 6779-9039 查詢或求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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